索引号: | nfqrmzf-2020-00375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南芬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情况汇报 | 主题分类: | 安全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 成文日期: | 2020-11-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南芬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情况汇报
1、中国华冶辽宁矿业分公司本溪工程项目部(副井)“4.21”一般事故的违法案
案由: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处理结果: 中国华冶辽宁矿业分公司本溪工程项目部(副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的规定,决定给予停产整顿,并处人民币270000.00元(贰拾柒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李明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21600.00元(贰万壹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庞运清、王家辉、焦永富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庞运清处以人民币100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王家辉处以人民币6000.00元(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对焦永富处以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免于对死者杨军令的责任追究。该公司已经按照责令整改指令完成整改,罚款以缴至指定财政账户。
2、建平天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违章指挥作业违法案
案由: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处理结果: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作出处罚10000元(壹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以缴至指定财政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