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1-00459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南芬区应急管理局“12350”安全生产 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办事指南 | 主题分类: | 预警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成文日期: | 2021-11-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南芬区应急管理局“12350”安全生产 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别 如果您的身边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请拨打“12350”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应急管理部门将在第一时间进行查处,及时向您反馈查处结果。 二、办理依据 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的通知》(安监总厅〔2009〕155号); 3.关于全省开通“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的通知(辽安监执法〔2010〕133号)。 4.了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请查阅国家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s://www.mem.gov.cn/。 三、受理条件 受理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申报材料 “12350”电话举报、来信来访、电子邮件。 五、“12350”电话拨打流程 1.外省安全生产举报请拨打024-12350,按语音提示反映举报投诉事项。 2.省内举报请直接拨打12350,之后按语音提示按键,反映举报投诉事项。 3.本市(区)举报请直接拨打43832350,反映举报投诉事项。 六、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因情况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经执法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及时向举报人说明办理情况。 七、举报奖励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2〕63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辽安监执法〔2011〕137号),对于实名举报核查属实的案件依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受理机关及地址 受理机构名称:本溪市南芬区应急管理局 办公时间:24小时 办公地点: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145号 邮政编码:117014 电子邮箱:nfajbgs@126.com 监督电话:024-43893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