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0-00111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告 主题分类: 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 2020-03-24 成文日期: 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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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4 09:24:58 【字体: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本溪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本政发〔201730号)规定,在本溪-宽甸(北爱)线甬子峪中桥维修加固工程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予以返还,如该单位存在拖欠工资问题请劳动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芬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投诉电话:43839098

 

 

本溪市劳动监察支队南芬大队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