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3-00159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区市场局近期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 主题分类: | 质量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2-12-20 | 成文日期: | 2022-12-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区市场局近期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自2020年初疫情暴发以来,区市场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深入辖区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关行业进行管控。在防疫物资紧缺的情况下,广大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大家仅仅戴上口罩就深入一线,顶着被感染的风险,积极努力工作,确保检查到位,管控到位。
结合辖区实际,在人员紧缺的不利条件下,全局上下联动,组成6个疫情防控检查组,各小组不定期的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药店等经营单位进行常态化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同时局党组成员组成督导组,对各组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深入一线检查督导,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我区生鲜超市、海鲜水产店、肉店等共有35家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密切接触者39人,均已经接种疫苗第三针,并且要求经营者严格进货渠道,必须从全省27家首站冷库进货,索要“三证一码”,监管人员每周检查不低于2次。 我区目前有冷库9家,其中3家停用,要求建立冷链食品溯源制度,录入“辽宁省冷冻冷藏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同时,冷库监管责任公示版上墙,专人监管,责任到人。
我区共有药店(包括单体药店)31家,支部书记刘学斌主动请缨负责全区药店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自疫情以来均一直要求进店戴口罩、扫码、测体温、购买“一退两抗”类药品实名登记并上报市局食药科。对涉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两家药店,责令其停业整顿并立行立改。
我区共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122家,均要求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实行戴口罩、扫码、实名登记、测体温、每天消毒、就餐保持1米以上距离、就餐人员限制聚餐。
区市场监管局为了统一管理,免费为辖区餐饮经营单位、药店统一印制了的实名登记簿,主动服务,上门粘贴公示板和发放登记簿。并且利用微信工作群不间断的宣传和发布最新信息,要求各经营单位在实名登记过程中,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来芬人员,立即控制并通知所在社区、街道或110报警。
区市场局按照区防指的工作要求,克服困难,发挥最大能量,确保疫情防控全覆盖、无死角,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