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2-00039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大冰沟游客服务中心项目 规划局部进行调整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城乡规划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 成文日期: | 2022-03-0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大冰沟游客服务中心项目 规划局部进行调整的公示
依据南芬区林业局的申请,依据大冰沟节假日实际游客量和接待能力的需求,本溪市南芬区规划站现受理 “大冰沟游客服务中心项目”调整调整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新建游客服务中心附属楼的申请。根据国家、住建部有关规定要求,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冰沟游客服务中心附属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南芬区林业局
项目概况:该用地位于本溪市南芬区思山岭大冰沟景区。该项目规划条件调整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已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地块规划用地面积约0.23公顷,项目符合区政府批准正式实施的《大冰沟景区旅游建设规划》,拟将该地块用地容积率由1.3调整至2.1,建筑密度相应进行调整。该地块游客服务中心建筑主体已建成,拟批准建设四层1900平方米左右游客服务中心附属楼。
为广泛听取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该项目局部调整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3日。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南芬区人民政府将依法举行听证会。公示期过后,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无异议。我站将按住建部有关规定,上报南芬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审批审查规委会研究,待区政府批准后履行相关建设审批事项。
联系电话:43839282,联系人:何先生、张女士(本溪市南芬区规划管理工作站)
附件:1、专家论证意见、各相关职能部门书面意见
2、项目调整后的规划条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