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4-00316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平面图局部调整的批前公示 主题分类: 城乡规划领域
发布日期: 2024-07-17 成文日期: 2024-07-17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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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平面图局部调整的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7 14:38:17 【字体:



依据市住建局的申请,本溪市南芬区规划站已受理 “本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平面图局部调整的申请,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和住建部有关规定要求,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本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平面图局部调整

建设单位: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概况:该项目规划选址位于本溪市南芬区思山岭办事处,该工程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1367.22平方米,原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总建筑面积为20407.86平方米。原批准总平面图其中建筑受处理内容和工艺要求的影响,增加餐厨协调相关内容,导致总建筑面积约增加960平方米。本次调整已组织专家论证,专家均原则同意。项目于2022年经本溪市规委会审查通过,经南芬区规委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研究同意,规划站拟批准本次总图调整,原规划许可作废收回,重新核发工程规划许可。

为广泛听取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本次总图调整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7日。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南芬区人民政府将依法举行听证会。公示期过后,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24—43839282

  联系人:何先生、张女士(本溪市南芬区规划管理工作站)




附件:1、效果图

          2、调整前后的施工总图(按照上级保密要求,不予公布)

          3、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