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3-00411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中共南芬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南芬区乡村振兴局拟实施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的批复 主题分类: 扶贫资金及项目
发布日期: 2023-04-03 成文日期: 2023-04-03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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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芬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南芬区乡村振兴局拟实施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4-03 10:16:09 【字体:

 

南芬区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上报2023年资金拟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项目、防贫保项目、资产保险项目、雨露计划项目、就业帮扶项目,经研究,同意实施,特此批复,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公示公告

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式制度的意见》(本扶贫办[2018]53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均应按照公示公告制度进行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结合《南芬区扶贫资金风险防控和扶贫资产监管办法》(本南脱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加强扶贫资金风险防控、资产监管、强化工作保障措施,切实把扶贫资金管好、用好,将资金监督管理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时间进度

要抓紧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按照省市进度要求,尽快实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