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0-00206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南芬办2020年精准扶贫 项目实施方案 | 主题分类: | 扶贫资金及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 成文日期: | 2020-07-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南芬办2020年精准扶贫 项目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2020年精准扶贫专项资金90000元。19年扶贫资金结余31036元,19年入股永森公司回款39966元,共计资金161002元。
因项目实施、收益等原因,现我办经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原投资旅游民宿项目计划,转投本溪市东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合作方式
南芬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资金入股的方式投资本溪市东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入投资金161002元(人民币壹拾陆万壹仟零贰元整)
三、合作期限
1年,即2020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18日。
四、利益分配
甲方不承担任何投资风险,合作到期后,甲方保证按投资额的10%给乙方分配收益,并返还本金161002元(人民币壹拾陆万壹仟零贰元整)。此项投资的收益主要应用于建档立卡户及扶持户的项目资金扶持,巩固全街脱贫成果。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将精准扶贫资金全部投入给乙方,应负责赔偿本溪市东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按全部投入资金的10%承担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不及时向甲方兑现分配的红利,除应当继续履行外,还应当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并按甲方全部投入资金的10%承担违约金。
南芬街道办事处
202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