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3-00787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鑫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 收集经营许可证》专家评审意见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污染防治 |
发布日期: | 2023-10-12 | 成文日期: | 2023-10-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本溪鑫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 收集经营许可证》专家评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溪鑫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新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材料,我局于2023年9月12日组织专家召开了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专家审查会。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
受理单位: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南芬区分局
联系地址: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145号
联系电话:024-43839357
邮 箱:nfqhbj@163.com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南芬分局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本溪鑫元申请危废收集暂存经营许可证专家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