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19-00277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辽宁南芬铸件产业园集中供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拟批复意见) 主题分类: 污染防治
发布日期: 2019-11-26 成文日期: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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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南芬铸件产业园集中供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拟批复意见)

发布时间:2019-11-26 14:10:22 【字体:

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

你单位报送的《辽宁南芬铸件产业园集中供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辽宁南芬铸件产业园集中供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意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的“报告表”,内容较全面,保护目标明确,主要结论意见可信,环保措施可行,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辽宁南芬铸件产业园集中供水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新市镇,工程总投资982.53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给水管道2条及生产供水水泵房1座。给水管道包括辽宁南芬铸件产业园企业生活供水管道1条,企业生产供水管道1条;生产供水水泵房1座占地面积16m2,内设变频给水泵3台(2用1备),位于辽宁南芬铸件产业园附近的细河岸边,泵房供水能力为45000m3/d。

三、本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施工期: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2m的围蔽设施;每天定时洒水、清除余泥渣土;设置沙石、灰土、水泥专用堆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采用商品混凝土。建立临时隔油池防渗沉砂池,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做生物肥料。建筑垃圾收集送至指定地点,废气土石方作为路基建筑材料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经下马塘办事处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排至下马塘污水处理厂。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