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0-00201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南芬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双随机制度” 二季度抽查方案 主题分类: 污染防治
发布日期: 2020-06-23 成文日期: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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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双随机制度” 二季度抽查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23 16:15:38 【字体:


南芬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开展2020年二季度“双随机”工作,制定了二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工作方案》,确定“双随机”执法人员名单,共分四组15人,抽查重点企业4家,一般企业31家。

        二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对执法留痕及抽查保密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规范执法留痕。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要制作《现场环境监察记录》,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下达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移交环境日常监管人员进行后续处理。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实施抽查的工作组应将抽查结果在7日内录入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抽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被责令停产整治后拒不停产或者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停业关闭;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适用行政拘留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确保抽查保密制度。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防止失密泄密的现象发生。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者收回环境监察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四是强化信息公开。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全市社会信用记录。

下一步,南芬分局要严格按照《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工作方案》,对企业进行抽查,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影像、照片等资料的收集工作。对抽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