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1-00076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南芬区殡仪礼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拟批复意见) | 主题分类: | 污染防治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 成文日期: | 2021-01-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南芬区殡仪礼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拟批复意见)
南芬区殡仪礼仪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南芬区殡仪礼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芬区殡仪礼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意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的“报告表”,内容较全面,保护目标明确,主要结论意见可信,环保措施可行,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南芬区殡仪礼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南芬村,总投资90万元,占地面积5420m2。项目仅提供遗体的冷藏、整容、悼念服务,不包括遗体火化。遗体经悼念后送往本溪市殡仪服务中心进行火化。本项目每年最多接纳遗体1800具。项目西北角设置祭品焚烧处,供商户自行焚烧祭祀用品。
三、本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厨房油烟及焚烧处燃烧祭品产生的废气。本项目选用生物质锅炉,燃烧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厨房设有2个灶头,使用醇基燃料并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达标排放;祭品焚烧处,供商户自行点火焚烧祭祀用品,主要为花圈及烧纸。项目采取垃圾分类措施,焚烧处仅焚烧纸制品,不焚烧塑料制品,燃烧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悼念活动噪声。各产噪设备及悼念活动均设置于室内,选用低噪音设备,设置基础减振,悼念厅隔墙和楼板做隔声处理,经过距离衰减后噪声达标排放。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饮垃圾收集后交由相关资质部门处理。
四、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开展自主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项目建设期及运行期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南芬区环境保护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