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1-00696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 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 成文日期: | 2021-03-3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 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8日
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及《关于制定2021年省政府〈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等绩效考核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局职责任务及工作目标,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决胜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及住房安全目标和标准,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符合政策的农村危房应改尽改、应修尽修,补齐工作短板,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切实提升脱贫工作质量。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住房安全再调查再摸底。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人员住房安全进行再摸底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一户,应改尽改、应修尽修。(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在2020年工作安排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全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三类人群户的住房安全鉴定全覆盖。逐村、逐户排查评定,做到一户不漏。同时指导乡(镇)、村对2020年开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评定全覆盖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及时排查发现C级、D级危房和符合条件需要建房的无房户。(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三)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房屋修缮计划。通过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户”以及“边缘户”住房安全情况全面摸排和现场鉴定,对于C级和D级危房符合危改补助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和房屋修缮计划,安排进行改造,做到应尽应改、应修尽修,切实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同时,指导和督促乡(镇)、村对已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危旧房屋进行拆除,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四)强化工程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修缮的过程管理,提高农房抗震设防技术水平,做好乡镇扶贫在建危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质量安全。
(五)做好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及时纠正在巡视、巡查、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建设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镇科,具体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统筹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深化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贯穿于脱贫攻坚和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全过程,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查处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监督执纪,对于虚报、重报、一户多报以及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户补助资格,并将线索移交到县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乡(镇)取消当年城乡建设考评资格。
(三)强化责任落实。把今年的脱贫攻坚建档立卡户动态监测排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按月调度工作进度,及时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四)营造良好氛围。认真总结脱贫攻坚档立卡户动态监测排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我市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政策措施、攻坚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工作氛围,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