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4-00296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农业改革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 成文日期: | 2024-05-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快构建有辽宁特色的轮作制度,按照省、市《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实施好耕地轮作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南芬区实际耕作情况,制定了《南芬区2024年耕地轮作实施方案》,请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按照方案执行本年度实施任务。
南芬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7日
南芬区2024年耕地轮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当前与
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进一步完善耕地轮作制度,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提升粮油生产能力、突出粮油生产高质量发展,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大豆油料自给率稳步提高提供有力支撑。
(一)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这既是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更高要求,也是对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的战略部署。要充分发挥耕地轮作用地养地、生产生态协调推进的关键作用,多措并举持续提升耕地地力,增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基础能力。
(二)突出提升粮油生产能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
策部署,促进大豆、油料等供需偏紧农产品生产,提升大豆和食用植物油供给能力。要充分发挥轮作在种植结构调整与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中的重要作用,加速推进粮食和大豆、油料产能提升,持续提高粮食和油料生产能力。
(三)突出粮油生产高质量发展。推动粮食和油料生产实现
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是种植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充分发挥轮作在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构建绿色种植制度中的引领作用,统筹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持续促进资源合理利用。
二、实施规模和区域
2024年,南芬区计划耕地轮作面积1411.33亩,其中:思山岭街道办事处1000.11亩,下马塘街道办事处392.22亩,南芬街道办18亩。
三、技术路径
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结合实际,推行薯类、杂粮杂豆、大豆与玉米轮作,为扩大大豆作物生产,重点推行玉米与大豆轮作。
四、重点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南芬区耕地轮作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实施内容、任务区域、技术路径、操作方式、保障措施等内容,及时指导项目区按要求开展耕地轮作,逐级分解落实任务,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可选择一批重点街道或行政村开展整建制推进,提升实施效果。
(二)签订轮作协议。区、街道及承担任务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要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细化要求,将政策落实落地。承担任务的街道、村委会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三方协议书(一式四份,街道、村、农户各保留一份,并报区一份),明确上下茬口作物,特别是下茬作物须为目标作物,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协议文本要及时公示,并由区农业农村局和街道、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存档备查。
(三)完善补助方式。街组织村级做好轮作地块和补助面积核实确认、登记公示,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对2022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3年轮作种植大豆、2024年仍种植大豆的,纳入轮作补助范围。省级补助资金按照每亩150元测算,可针对不同轮作模式、不同轮作区域,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补助标准,允许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实施面积。将轮作补助与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服务,强化轮作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风险保障。
(四)强化指导服务。成立技术指导组,制定完善分作物轮作技术指导意见,在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关键农时季节深入主产区开展巡回技术指导、技术培训观摩和田间课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落实工作组,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推动轮作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调度。开展工作指导,推动资金落实、技术落实和任务落实。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进展调度,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平台,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建立补贴对象名录,全过程建档立案。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资金落实,及时足额拨付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拨付资金,不得擅自超出范围和标准分配或使用补助资金,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宣传总结。要充分宣传耕地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关注支持耕地轮作工作,宣传耕地轮作的积极成效,总结经验,争取扩大轮作范围。办事处于10月30日上报工作总结并下一年度任务资金需求等情况。
附件1:南芬区耕地轮作推进落实工作组
附件2:南芬区2024年耕地轮作面积台账
南芬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7日
附件1:
南芬区耕地轮作推进落实工作组
组 长:何志伟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世刚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梁鹏飞 思山岭街道办副主任
田 巍 下马塘街道办副主任
姜树峰 南芬街道办副主任
栾鸿霞 区农业水利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