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1-00686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南芬区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 自评报告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发布日期: 2021-12-28 成文日期: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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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 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8 15:24:18 【字体:



   2021年南芬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 严防食品安全风险隐患,2021年度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自评如下: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一是高位推进,压实责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2021年工作报告。年初以来,区委书记尹红炜、区长田永军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广泛进行调研研究,及时部署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2021年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并在年底向市委、市政府报告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二是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本轮机构改革后,区食安委调整了食安委成员单位,建立健全了食安委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食安委主任赵多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区食安委会议,对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有效地推动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责任落实,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三是明确目标,深入推进。我区先后出台了《南芬区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南芬区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解表》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健全了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夯实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稳步推进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四是强化队伍,加强监管。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纵横结合、全面覆盖的原则,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 广泛开展监管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协管员的教育培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得到提升,监管基础得到夯实。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设和基层食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了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基层食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66%。五是加大投入,全力保障。持续加大监管信息化、基础装备、人员培训等专项投入力度。区财政局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抽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全额拨付到位。

二、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

一是网络餐饮服务环境进一步净化。严格规范第三方平台资质审查、信息公示等制度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套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网络餐饮提供者6家,下架涉嫌一证多用、经营地址不符的入网餐饮提供者2家,责令整改1家,暂停1家许可证超期的经营者。建立健全了监管档案,定期对第三方平台进行了约谈和告诫,进一步净化了网络餐饮市场。二是校园及其周边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果。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业户完成了自查工作,检查食堂、供餐单位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业户30户次,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 “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三是小食品质量安全建设得到规范。对全区小食品批发业户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源头上进行管控,加大培训和指导,提升食品经营业户的整体素质,防范小食品经营环节的风险。四是肉制品整治初见成效。对全区重点2家食品批发商户1户三文鱼生产企业、18个小作坊生产主体进行了集中监督检查,对全区2家生猪屠宰企业实施了全覆盖集体约谈,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五是蔬菜安全建设水平得到提升。以蔬菜种植业户和农药经销户为重点,对大坑腌菜进行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和质量检测力度,有力地提升蔬菜的安全水平。六是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得到加强。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为条线,以节日食品安全为节点,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七是白酒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区市场局食药科召开了白酒生产小作坊培训会,加大对白酒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对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了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检,保障白酒质量安全。八是进口食品安全建设扎实开展。坚持查打结合,对全区进口食品专营店、冷库、市场进行了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进口食品违法行为,保障了进口食品安全。九是农村食品安全建设日益规范。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三、加大食品领域治理体系建设,助推食品产业质量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农产品准出制度,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以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为抓手,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严格农药、兽药抗菌药准入管理,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制度,保障了食品源头上的质量安全。二是大力开展餐饮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推动“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工作,餐饮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目前,我区学校食堂(托幼机构)明厨亮灶达100%,规模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达 100%。开展了小作坊提升改造工程,建立和完善了明示公示、承诺等五项制度。三是严格落实粮食抽检和储备制度。认真落实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工作,适时加大粮油轮换力度,防范和化解市场波动。四是大力开展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要求,我区开通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区级监管账号。 

四、加大监管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区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为契机,以监督抽检为技术支撑,以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为主要手段,聚焦问题,持续加大办案和行刑衔接力度,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完善联合办案、案件移送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今年以来,农业农村部门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16批次,水产品2批次。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测食品样品8份,监测覆盖面100%,完成了6份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区市场监管局完成食品监督抽检45批次;食品相关产品抽检40批次,白酒小作坊20个样品,合格率100%。完成食用农产品快速检验77批次。区公安分局共立案1起。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一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对全区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大型餐饮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全区共32家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了培训。南芬电视台对食品安全予以报道,向公众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公众防范食品安全隐患能力及维权意识。二是畅通食品安全监督举报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走进直播间、公布12315投诉举报电话等形式直接回应百姓对食品安全的诉求,有力的激发群众参与投诉举报的积极性,增强了公众投诉维权意识和举报监督的社会责任感。三是积极组建社会监督员和志愿者队伍。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志愿者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完善食品监督员和志愿者队伍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社会组织的作用,协助食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社会监督,参与社会共治。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展板、利用大型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现场法治宣传等方式,集中组织宣传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法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行业基础比较薄弱,市场准入门槛低,经营主体点多、量大、面广,经营业态“低、小、散、乱”,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整体素质不高,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

二是基层监管的结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管普遍存在人员年龄偏大、人员短缺现象,监管队伍稳定性不足,监管人员频繁调岗,队伍稳定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三是基层监管人员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技术知识薄弱,监管任务繁重,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下食品安全监管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需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能力素质。

七、2022年工作打算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是待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具体政策措施出台后,及时研究制定我区贯彻落实意见及分工方案,把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对照《南芬区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清单责任分工要求,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

四是持续抓好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巩固深化十个专项整治成果,推动我市食品安全重点问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五是加大食品安全督察考核,将食品安全纳入市政府年度综合指标考评工作之中,制定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办法,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六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普法和教育工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不断提升社会共治水平,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