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4-00305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南芬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矿管员的公告 主题分类: 就业资讯
发布日期: 2024-04-03 成文日期: 2024-04-03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南芬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矿管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15:46:18 【字体:

 

本溪市南芬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面向全区招聘2名矿管站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工作性质

1、矿管员属于临时人员。矿管员负责查验运输矿产品车辆,录入运输量、收取运输调运单据并及时上缴,以及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

2.矿管站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南芬区常住人口。

3.退役军人优先。

4.工作实行倒班制。

三、报名时间和所需证件

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开始,额满为止。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南芬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304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报名需填写《南芬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一式两份),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3张。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采取面试、政审的方式招聘。

1、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南芬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门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待遇及其他

工资待遇:月工资为2100元(含个人应承担的保险费),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1、签定正式聘用合同,二年一签。合同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2、拟聘用人员已和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因隐瞒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3、咨询电话:

南芬矿管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43839001

联系人 :林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