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3-00378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自评报告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自评报告
今年以来,南芬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始终把服务、支持和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两个高于”“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坚持标准不减、力度不减,持续强化高质量党建引领。现将我区工作情况围绕巩固成效和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4个方面自评总结如下:
一、巩固成效
(一)“两个高于”完成情况
全区2022年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10560.9元,2021年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10038.6元,同比2021年增加了522.3元,同比增幅5.2%。
(二)“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情况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重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重点领域,完成南芬区金坑村3组94户居民饮用水不达标问题,并争取上级省市水务部门的支持,以提高供水保障率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自来水管网改造,切实改善集中供水水质达标。建立科学的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脱贫质量。
(三)脱贫成果拓展和衔接政策有效落实情况
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各类会议19次,进一步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治意识。区委常委、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及区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时参与区委农村工作会议,重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主管副区长组织召开调度扶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乡村产业项目、后评估等推进会18次。
(四)衔接资金、扶贫资产和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情况
2022年中央、省、市、区衔接资金到位金额123.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8万元、省级资金56万元、市级资金16万元、区级资金2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经区委常务会、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拨付率100%。
精准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确权,推进扶贫资产纳入“三资”管理平台工作。扶贫项目资产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监测人口防止返贫致贫、低收入群体帮扶、项目运行管护等。规范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及时盘活长期闲置、效益差的扶贫项目资产。推动扶贫资产保值保险业务开展,确保扶贫资产“保本保值增值增效”。
按照《本溪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财发﹝2017﹞117号)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加强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2022年中央、省、市、区衔接资金到位金额123.8万元,综合监控结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符合要求。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严格按要求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绩效目标完成100%。,绩效指标完成100%。同时加大对资金与项目实施的督查考核力度,力争每年度将所赋予的资金使用规范化、效益最大化,
(五)产业发展和稳岗就业成效情况
用于产业项目发展98.8万元,继续做好产业项目帮扶工作,并切块下达各街道。其中南芬办9.1万元、下马塘办43万元、思山岭办46.7万元。其中培育壮大特色产业3个,分别为入股南芬衍水电商有限公司;入股下马塘富新源有限公司;入股思山岭中泰矿业有限公司;其余25万元用于防贫保、就业扶贫、资产保险、医疗保险。就业扶贫项目5.5万元用于帮扶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在街道、村进行公益岗、临时岗位工作,增加户收入,完成务工目标人数。
二、责任落实
区委、区政府通过会议、印发文件,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职责。一是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不摘”摆在头等重要位置来抓,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建设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二是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继续做好帮扶工作,抓好相关政策落实;三是要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四是副区级以上领导、区直部门明确包村责任,切实为农村基层解决问题。
三、政策落实
(一)医疗保障。完成2022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305.87万元。其中资助参保、医疗救助由省、市财政承担部分后,由区财政补足。实施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一是大病保险起付线统一降低50%(即6750元),起付线以上的合规医疗费均按照70%进行报销,不设置封顶线;二是贫困人口重点救助对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限额内报销比例为70%;三是符合条件的门诊特慢病和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报销政策落实到位,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两病”患者开设绿色通道,优先享受“两病”认定和保障。为贫困人口购买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救助保险,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各项医保制度报销的基础上,使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
(二)教育保障。2022年完成义务教育和学前阶段经济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审核、确认及资金发放工作;共发放资助金9.86万元。其中义教资助145人次,资助金额5.5万元。住宿生通勤费补助36人次,0.36万元;学前阶段共资助贫困学前儿童31人次,资助金额4元。其中义教阶段共四名防返贫家庭学生受到资助;学前阶段共2名防返贫家庭儿童受到资助。关工委联合本溪慈善总会资助35名小学生,共计3.5万元;2、华育助学金资助1名小学生,资助金500元。加大生源地大学生信用贷款工作宣传力度,投资2000元制作展板,宣传画册和操作流程宣传单,先后到本溪第三高级中学和各街道办事处进行宣传。并与各办事处建立微信群,将国家政策及时宣传到位,取得实效。投资1万元升级了附件上传系统和硬件设备。2022年贷款人数20人,总发放贷款金额22.2万元。2022年共催缴本息27笔,金额1.2万元,回收率100%。
(三)住房保障。2022年9月区住建局村镇办同三个办事处对我区困难户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再一次排查,共排查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1户(C级农房9户、D级农房2户),其中低保户7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4户,没有建档立卡户,村镇办已将这11户纳入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四)低保兜底保障。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享受低保户和特困户兜底保障政策202户330人,其中有病残鉴定、残疾证125人;超60周岁的无劳动能力合计227人;80-90周岁老人10人:18周岁以下儿童共计3人。对各类人群进行分类救助;养老保障情况:高龄失能老年人享受50元养老服务补贴;80-89周岁老人享受100元老龄补贴;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情况: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每月80元,同时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还享受80元护理补贴。区民政局对全区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人口做到应保尽保,并严格执行动态管理。
(五)饮水安全。区农业农村局对照排查范围、排查内容,安排街道办事处水利站组织各村水管员23名,对全区脱贫户逐户开展饮水安全排查,均达到安全饮水标准。同时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健全完善“三项制度”,确保整改不反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全力保障脱贫户饮水安全工作。
(六)稳岗就业。继续以就业扶贫、社保扶贫和技能扶贫为重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状态全面掌握,并根据家庭、住址及个人身体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就地就近实现有效就业。做好2022届脱贫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统筹调动资源,加强岗位推送,确保实现100%就业。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保数据核查,落实贫困人口各项参保优惠及代缴补贴政策,实现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七)残联帮扶。区残联继续为易返贫户提供种植业物资保障,2022年继续为施家村村民梁永合提供0.3万元资金用于购买农用物资,12月初完成支付。
(八)选派安置第一书记。区委组织部根据南芬区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关于向全区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的实施方案》,在省、市选派干部的基础上,按照先定村、再定人原则,由区委、区政府摸清选派需求,合理调整选派范围,确定14个选派干部重点村。向集体经济薄弱村、创建美丽宜居村等乡村振兴任务重和党组织软弱涣散的14个村选派第一书记,其中省级选派干部3名、市级选派干部2名、区级选派干部9名。其中区派的9名驻村第一书记,均是中共正式党员,并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都为35岁以下年轻干部。
四、工作落实
(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及时组织街道、村工作人员进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业务培训,要求高质量、按时完成集中排查工作,按照“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的工作原则,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紧密结合,把解决问题的过程变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过程。排查扎实,短板弱项清底,以村级为排查主体,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薄弱环节,逐户走访、逐户查验、逐户摸排,切实摸清问题底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做到“动态维护、静态清零”。在保障脱贫户不返贫的基础上,对每户脱贫户都入保防贫保险。根据实际情况对脱贫户进行产业分红。在保障基本生活条件下,有效提高每户脱贫户的人均收入。
(二)小额信贷工作推进情况
落实小额信贷宣传,完成1户建档立卡户,涉及三道河村养猪小额贷款,已放款。通过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从根本上解决卡户因资金短缺无力发展产业问题,确保建档立卡户自主发展,有效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人群脱贫、不返贫、走上小康之路。
(三)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情况
提高帮扶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建立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逐步完善区有支柱产业、街有主导产业、村有优势产业、户有扶贫产业体系。引导发展联农带农项目,为监测帮扶对象就地就近提供就业岗位。继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
(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情况
1.推动南芬区乡村振兴建设,完成南芬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包括三道河水系、大石河水系、长山河水系,治理河流76条,治理河道总长208.64千米。水系连通53处,其中阻水桥梁改建29处,河塘连通24处;河道清障3730立方米;清淤疏浚23.57千米;岸坡整治:92.009千米;建设重要节点6处,修建拦水堰43座,水源地谷坊2处,大冰沟拦河闸1处等水源涵养工程;采取林草措施1.525公顷,封禁措施1951.95公顷等水土保持工程;设立宣传牌300个,修建围栏10.8千米,新建物资储备仓库200平方米,建设管控视频终端50套等河湖管护工程措施。项目总投资为3.9亿元,其中水利措施投资3.0亿元,其他措施投资0.9亿元。确定南芬区为全国第二批水美乡村试点。
2.我区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切入点,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整治工作,让农民重到了实惠,看到了希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区委农办制定了《2022年南芬区农村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有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责任落实,制定了《南芬区农村人居环境区政府领导包保责任通知》,制定工作职责和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包保责任制。区农业农村局做好督导检查;区综合执法大队下沉三个中队,配备3辆皮卡车,人员21人,协助办事处做好相关环境综合整治执法工作。成立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环境卫生整治的村规民约和卫生管理公约,在村内不同位置配置果皮箱、固定垃圾桶(箱)、垃圾收集点和处理点,同时配备设备车辆9台,环卫工人140人,其中贫困人口约110人。把乡村建设与村容村貌整治紧密结合起来,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