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3-00793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2023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8-23 | 成文日期: | 2023-08-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3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2023年区财政收到省级拟拨付资金6万元,市级拟拨付资金145万元,区级预算20万元,共计171万元。按照《本溪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本财发〔2021〕8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各级资金使用方向、各街道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数量,研究确定资金分配及实施项目,现将使用计划汇报如下:
一、区级统筹使用资金13万元
1.“扶贫资产”保险项目4万元(区级):对各街道已形成的扶贫资产(514.0048万元)项目实施保险,解决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及收益率低问题。
2. 医疗扶贫项目预估4万元(区级):用于缴纳2023年区级财政承担为脱贫户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医保中心未反馈应缴纳金额)。
3. 金融扶贫项目5万元(区级):参加“防贫保”保障脱贫户、监测户301户514人年人均纯收入达到7550元省监测标准。
二、街道使用资金159.0329万元
1. 产业扶贫项目151万元(省级6万元、市级145万元):其中:南芬街道入股南芬衍水电商有限公司产业项目15.1万元(省级2万元、市级13.1万元);思山岭街道入股本溪艾格莫林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虹鳟鱼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67.95万元(省级2万元、市级65.95万元);下马塘街道入股本溪艾格莫林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虹鳟鱼种质资源场建设项目67.95万元(省级2万元、市级65.95万元)。
2. 就业帮扶项目2.9329万元(区级含2022年区级衔接资金结余1.0329万元),用于各街道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岗补助、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脱贫户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等,解决就业增收问题。其中:南芬街道0.4万元、思山岭街道1.9329万元(含2022年区级衔接资金结余1.0329万元)、下马塘街道0.6万元。
3. “雨露计划”项目2.1万元(区级):用于建档立卡户中就读于中、高等职业类院校实施“雨露计划”的教育补助。其中:思山岭街道1.05万元,下马塘街道1.05万元。
4. “五小产业”到户项目3万元(区级):思山岭街道0.9万元、下马塘街道1.8万元,南芬街道0.3万元。用于脱贫户、监测户通过“五小产业”项目实施,促进稳岗就业,增加脱贫户、监测户收入,巩固脱贫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区级可根据街道识别监测帮扶对象人员数量适当调整资金及使用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