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1-00532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主题分类: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 成文日期: | 2021-12-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责任科室(单位)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择其一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咨询 电话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 请 | |||||||||
1 | 批准结果信息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相关审批部门 | 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43839069 | |||
2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相关审批部门 | 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43839069 | ||||
3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相关审批部门 | 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43839069 | ||||
4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备案号、备案时间、备案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相关备案机关 | 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43839069 | ||||
5 | 节能审查 | 备案号、备案时间、备案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节能审查部门 | 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43839069 | ||||
6 | 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 | 审批部门、批复时间、招标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示 | 相关审批 | 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43839069 | ||||
填报说明:1.公开事项:应公开事项的名称,按类别区分一级事项和二级事项。2.公开内容(要素):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确定的该类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或要素。3.公开依据:该事项各公开要求的依据文件。4.公开时限:该事项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5.公开主体:负责公开该事项信息的单位。6.责任科室(单位):具体负责公开该事项信息的科室、股室、单位。7.公开渠道和载体:该事项信息公开发布的平台,例如: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纸质媒体、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其他等。8.公开对象:该事项信息公开面向的群体,如全社会、特定群体。9.公开方式:该事项信息公开的方式,如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10.咨询电话:该事项信息公开接受公开对象咨询和监督的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