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度 上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组成部门、区政府直属各事业单位,有关驻区单位:
为加强法制政府建设,促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文件精神,对我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九届区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3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具体见附件)。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将2020年度上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芬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芬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南芬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 | 发文字号 | 责任单位 | 清理 结果 | 备注 |
1 | 关于印发《南芬区矿产资源税费统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本南政办〔2011〕8号 | 区农业农村局 | 废止 | 与国家政策规定相抵触 |
2 | 关于印发《南芬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决定》的通知 | 本南政发〔2011〕45号 | 区审计局 | 废止 | 与国家政策规定相抵触 |
3 | 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芬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 本南政发〔2016〕5号 | 区审计局 | 废止 | 与国家政策规定相抵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