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22 09:24:24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南芬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科学化、规范化、便民化和服务化的信息公开目标,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人,业务到岗。全年共办理市人大、政协提案2件,区检察院、区信访办案件各1件;办理民心网投诉举报案件15件,处理辽宁信访信息系统案件2件,全年接待来访群众30余人;全年受理移交案件9件,全部进行了处理;全年行政复议案件6件,撤销案件4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件,制作执法案卷8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2

7

行政强制

3

1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2,5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3

1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辖区居民对我大队的工作职能及范围理解的不是很清楚,大队接到的举报或者投诉有很大比例不属于本单位行政执法范围,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及范围的宣传工作,使辖区居民能更加及时、准确的了解。

 2.南芬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容中队,由于经常出勤进行行政执法工作,但其队员中持有行政执法工作证的工作人员较少,需进一步增加持证人员的数量,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3.积极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相关信息的编辑并及时对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芬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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