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环保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南芬区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不断健全组织机构体系、完善体制机制、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8年,南芬区环保局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环保工作透明度,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信息发布制度,积极推进新《环保法》的学习培训及“政务公开日”的广泛宣传活动,有效促进了环保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切实做到环境信息公开有人管,有人抓,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体制,明确目标
通过规定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环保系统“六不准”等制度约束和监督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建立重大环保项目集体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环节,建立部门联动、各方合力、全民参与的新型长效管理模式,着力解决事关民生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增强工作透明度,我局通过公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环保工作职责,扎实有效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三)服务群众、高效便民
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以服务基层、企业、群众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充分利用行政权力公开管理网站,将我局行政权力在网站上公开。二是确保环保信访举报电话4212110,24小时畅通,及时接待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三是利用“政务公开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公开办事流程,高效便民,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营造了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有效利用行政权力公开管理网站
一是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将单位、项目名称、地点、审批文号等信息进行公示。我局依照《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定期对审批相关内容进行公开,提高了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二)有效利用区政府网站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要求,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对国控重点污染源信息、环境行政处罚情况和重点工作及政策、文件进行公开,公开污染源4家、环境行政处罚案件9件、增强工作透明度,实时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效利用“政务公开日”广泛宣传
广泛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5月15日,我局参加区政府组织开展的“5.15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在区政府广场同区直其它部门一起设立环保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宣传点,发放新《环保法》宣传单、环境保护倡议书和平安南芬建设倡议书等宣传资料200多份,悬挂条幅6条,摆放宣传展板4块,现场解决群众投诉的问题2个,较好的解答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营造了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四)有效利用区政府信息平台
按照区政务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南芬区环保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工作,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及时准确的上报单位工作动态、工作情况、工作实绩,2018年全年共计上报政务信息80余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一)在民意诉求方面
我局采取了有效措施加大对民意诉求工作的力度,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18年全年工处理信访案件78余次,及时率、查处率、反馈率、满意率达到100%,无进京、去省、到市集访,结案率为100%。
2018年,南芬区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要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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