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环保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2 09:17:55 【字体:

 

2018年,南芬区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健全组织机构体系、完善体制机制、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8年,南芬区环保局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环保工作透明度,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信息发布制度,积极推进新《环保法》的学习培训政务公开日的广泛宣传活动,有效促进了环保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切实做到环境信息公开有人管,有人抓,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体制,明确目标

    通过规定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环保系统六不准等制度约束和监督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建立重大环保项目集体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环节建立部门联动、各方合力、全民参与的新型长效管理模式,着力解决事关民生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增强工作透明度,我局通过公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环保工作职责扎实有效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三)服务群众、高效便民

    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以服务基层、企业、群众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充分利用行政权力公开管理网站,将我局行政权力在网站上公开。二是确保环保信访举报电话421211024小时畅通,及时接待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三是利用政务公开日.五世界环境日活动,公开办事流程,高效便民,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环境题,营造了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有效利用行政权力公开管理网站

一是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将单位项目名称、地点审批文号等信息进行公示。我局依照《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定期对审批相关内容进行公开提高了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二)有效利用区政府网站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要求,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对国控重点污染源信息、环境行政处罚情况和重点工作及政策、文件进行公开,公开污染源4家、环境行政处罚案件9件、增强工作透明度,实时接受社会监督。

()有效利用“政公开日”广泛宣传

广泛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515日,我局参加区政府组织开展的“5.15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在区政府广场同区直其它部门一起设立环保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宣传点,发放新《环保法》宣传单、环境保护倡议书和平安南芬建设倡议书宣传资料200多份,悬挂条幅6条,摆放宣传展板4块,现场解决群众投诉的问题2个,较好的解答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营造了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四)有效利用区政府信息平台

按照区政务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南芬区环保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工作,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及时准确的上报单位工作动态、工作情况、工作实绩,2018年全年共计上报政务信息80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一)在民意诉求方面

我局采取了有效措施加大对民意诉求工作的力度,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18年全年工处理信访案件78余次,及时率、查处率、反馈率、满意率达到100%,无进京、去省、到市集访结案率为100%

     2018年,南芬区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要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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