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30 13:11:3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完成本报告,现予以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提高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依据国家标准和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更新政务信息5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理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国家依申请公开制度的确立和修订,极大的激发了公众申请自己所需政府信息的热情。我局收到依申请信件1件,已按时答复。

(三)落实政务公开要点情况。在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各类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信息,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推动市政设施服务、建设工程审批、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我局按照政府办工作要求,积极进行政府网站升级改造,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

1.公开内容尚需深化,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长效机制有待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人员素质、文章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3.反映工作不够全面,在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公开信息内容、公开信息及时性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没有完全反映出我局的实际工作。

(二)下步打算

我局将进一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南芬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作出新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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