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7 16:21:1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总体情况

2024年,南芬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市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具体要求,贯彻上级行政工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主动公开我单位工作相关信息,有效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渠道,积极开展市场监管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区市场监管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了行政执法人员公示、行政执法量裁权基准制度、行政许可公示、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等相关市场监管工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区市场监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等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发布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细化和安排部署,政务公开责任到人,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及时进行信息的公开、更新、发布,确保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做好食品药品监管、质量监管、行政处罚强制等网站专栏优化设置,方便群众找到公开信息,打通网站栏目与公开信息的“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将实际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两促进、两不误。组建信息公开队伍,明确1名负责人和1名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力度需要加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增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务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与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高频率、多渠道地主动公开各领域的政府信息。

(二)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布随机抽查结果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高效、便民惠民。

(三)加强政务公开的时效。认真对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提高工作的责任心,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认真落实,每周不定期进行维护和发布,确保政务公开栏目更新及时,质量过关,对年度测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争取在新的一年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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