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10 13:01:3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扣司法行政核心职能,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监督保障各项工作,以规范透明的信息公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5年,我局聚焦公众关切和工作重点,系统梳理公开事项,优化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中政务及事前公开2条,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名录3条。

2025年,我局依据部门职责,规范申请接收、审查、办理、答复全流程管理的相关程序,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全年未接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积极应对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切实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和群众合法权益。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信息公开情况。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有延迟不同步的情况。二是在基层减负政策的背景下,区本级制定和发布的政策法规类、决策公开类、规范性文件类信息逐年减少,2025年,虽有申报审核,但无符合条件的公开内容。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各环节的衔接配合,明确相关岗位责任,分管领导适时提醒相关人员按要求推进工作,逐步提升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同时,结合基层减负工作要求,重新梳理政策类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标准,加强与相关业务科室的沟通协调,积极挖掘可公开的内容,推动公开数量稳步回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南芬区司法局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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