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芬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南芬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南芬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1〕1号)和《本溪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本政公开发〔2021〕1号)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1. 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历年来我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的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国土南芬分局、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2. 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及时公开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具体措施,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 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政府门户网站要与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对接,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4.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牵头单位:区卫健局、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5. 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要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全面做好政府规章和行政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确保在2021年底前将本地区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整版本,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二、围绕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6. 做好重要政策解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继续做好“六稳”“六保”专题专栏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聚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7. 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以政府名义制发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重要文件,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文件图解解读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政发、政办发政策性文件图解全覆盖。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访谈、简明问答、H5、动漫动画等形式开展形象生动的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各类解读材料要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坚决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8.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推进各类政府网站投诉咨询系统和非紧急类热线电话清理整合工作,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其网上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营商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9. 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三、围绕平台建设管理深化政务公开
10.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安排部署,认真做好我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优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各类监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强化一网通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营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11.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关工作规范,科学调整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12. 开展政府网站专栏清理。根据实际情况,对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已经结束、信息内容不再更新的政府网站专栏专题或有关栏目进行清理,纳入网站“历史专题”或“往期专题”类栏目,作为数据资料予以保存,不再单独设置政府网站前台入口。(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13. 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有工作需要的单位可选择微信、微博等主流新媒体平台规范开设政务新媒体,有条件的单位可在网民集聚的新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最多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按照整治形式主义工作要求,有序开展清理整合。(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四、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深化政务公开
14. 全面落实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按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完善区、街两级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各级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15.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试点。我市作为全省村(居)务公开工作试点,各街道办事处要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供推广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标准规范。(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五、围绕依申请公开深化政务公开
16.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六、围绕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17. 加强工作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要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根据新形势科学设置指标。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18. 改进工作作风。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避免过度要求基层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持续改进工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19. 狠抓任务落实。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的重点任务,各单位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南芬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明细表
附件: 南芬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明细表 | ||||||
序号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具体要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 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 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历年来我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的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 区发改局、国土南芬分局、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底前 |
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 |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及时公开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具体措施,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 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底前 | ||
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 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政府门户网站要与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对接,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 区财政局、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各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底前 | ||
1 | 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 区卫健局、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 2021年12月底前 |
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 | 要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全面做好政府规章和行政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确保在2021年底前将本地区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整版本,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 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 2021年12月底前 | ||
2 | 围绕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 做好重要政策解读 |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继续做好“六稳”“六保”专题专栏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聚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 | 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2021年12月底前 |
2 | 围绕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 创新政策解读形式 | 以政府名义制发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重要文件,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文件图解解读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政发、政办发政策性文件图解全覆盖。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访谈、简明问答、H5、动漫动画等形式开展形象生动的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各类解读材料要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坚决杜绝简单摘抄文件。 | 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2021年12月底前 |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 | 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推进各类政府网站投诉咨询系统和非紧急类热线电话清理整合工作,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其网上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 区政府办、区营商局 | 区直各部门 | 2021年12月底前 | ||
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 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区政府办、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2021年12月底前 | ||
3 | 围绕平台建设管理深化政务公开 |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安排部署,认真做好我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优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各类监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强化一网通管。 | 区政府办、区营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2021年12月底前 |
3 | 围绕平台建设管理深化政务公开 |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关工作规范,科学调整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 区政府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2021年12月底前 |
开展政府网站专栏清理 | 根据实际情况,对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已经结束、信息内容不再更新的政府网站专栏专题或有关栏目进行清理,纳入网站“历史专题”或“往期专题”类栏目,作为数据资料予以保存,不再单独设置政府网站前台入口。 |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区直各部门 | 2021年12月底前 | ||
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 | 有工作需要的单位可选择微信、微博等主流新媒体平台规范开设政务新媒体,有条件的单位可在网民集聚的新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最多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按照整治形式主义工作要求,有序开展清理整合。 | 区政府办 | 区直各部门 | 2021年12月底前 | ||
4 | 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深化政务公开 | 全面落实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 | 按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完善区、街两级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各级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 | 区政府办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底前 |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试点 | 我市作为全省村(居)务公开工作试点,各街道办事处要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供推广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标准规范。 | 区政府办 | 各街道办事处 | 2021年12月底前 | ||
5 | 围绕依申请公开深化政务公开 |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 区政府办 | 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 2021年12月底前 |
6 | 围绕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 加强工作指导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要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根据新形势科学设置指标。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 | 区政府办 | 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 2021年12月底前 |
改进工作作风 | 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避免过度要求基层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持续改进工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 区政府办 | 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 2021年12月底前 | ||
狠抓任务落实 | 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的重点任务,各单位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 区政府办 | 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 2021年12月底前 |
南芬区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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