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2025年9月)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 案由(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决定(通知)日期 | 实施机关 |
(本南)应急罚[2025]2号 | 张某某 | 2025年9月11日,本溪市南芬区应急管理局对巩义市凯润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驻辽宁高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高炉铁水场及铁水包耐材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及时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未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其他负责人未按要求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 裁量细则序号2裁量阶次A 之规定 | 对巩义市凯润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驻辽宁高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高炉铁水场及铁水包耐材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张某某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 2025年9月22日 | 南芬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