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 案由(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决定(通知)日期 | 实施机关 |
(本南)应急罚[2026]矿8号 | 本溪昌泰石材有限公司 | 2026年6月26日,南芬区应急管理局孟炜轩、敖翔根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和执法计划对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时发现:矿长的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已过期,未提供新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九十七条第(二)项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事项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矿安〔2023〕144号附件2)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事项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综合安全管理)3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序号2裁量阶次和适用条件1 | 给予本溪昌泰石材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9000(贰万玖仟元整) | 2026年7月28日 | 南芬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