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约谈和检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岁末年初、“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及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月5日开始,本溪市南芬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孙科、危化科负责人张海涛、危化科科员张广华对区内8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检查,同时进行“法治相伴 平安春节”的普法宣传。
会议现场对《烟花爆竹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监管实施方案》进行解读,要求零售场所严禁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禁各销售单位存在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严禁在零售板房外摆放烟花爆竹产品,同时要求各零售点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将经营许可证摆放在醒目位置,每个临时零售点位需配备4具以上灭火器,销售点位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内需悬挂禁止烟火标识。
2月23日,即将来到正月十五有一个烟花爆竹销售高峰,区应急局持续加大辖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监管和普法力度,必要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同时,向经营者普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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