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山岭司法所金牌调解化民忧
2024年4月,思山岭街道财神庙村村民李某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称其有一块耕地(1.92亩)被前女婿长期侵占,拒不归还且态度蛮横,还曾因此事辱骂李某夫妇。经调查,2020年李某女儿与张某协议离婚,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协议约定将两块地交由张某耕种,张某老了之后将土地交由两个女儿。李某认为女儿签署的离婚协议未经自己同意,即将自己的土地处分给张某无法律依据,张某应当返还,而且李某夫妇年事已高,家中无其他生活来源,需要种植该地块以贴补家用。
司法所调解员在初步了解情况之后立即前往财神庙村进行下一步调解。调解员在财神庙村村委会与张某取得了联系,张某表示前妻交给他经营的地块属于李某的开荒地块,并未侵占李某土地台账当中的1.92亩耕地。通过在村委会查看土地台账发现,李某的耕地为从矿山房产墙根往山下1.92亩。调解员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到案涉地块实地探查。
到达案涉地块后,调解员发现,张某侵占的耕地与李某耕地相邻,李某认为该地块属于自己开荒并种植的,自己有权要回,财神庙村调委会调解员认为该地块属于公共地块,其使用权应当属于集体,若双方对该地块的使用权有争议,村里有权收回该地块。调解员提出让李某从矿山房产墙根处往下量1.92亩,如果张某侵占的耕地在1.92亩范围之内,则由调解员及村委会出面向张某主张其侵占李某耕地,若张某侵占的耕地未在1.92亩范围之内,则李某无权向张某索要,调解员可代表李某与张某协商,要求张某让出部分土地,以满足李某的请求,李某听完之后表示理解,并于近日进行耕地的测量,等有结果再与调解员进行沟通。
通过调解员的梳理,李某逐渐理清了此事的脉络,明白了矛盾的争议焦点,并向调解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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