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山岭司法所开展集中警示教育 以案明纪强化在刑意识
近日,思山岭司法所组织辖区全体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警示教育活动,通报某区司法所近期的一起典型案例。
点名核验后,工作人员通报了一起收监案例。某区司法所管理的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多次未经批准私自出市,第一次被训诫,第二次被警告,第三次仍不收敛,最终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工作人员将裁定书内容向全体矫正对象作了宣读。
结合这起案例,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矫正对象作了分析。这名矫正对象并非一次违规就被收监,而是从训诫到警告一步步累积到收监,每一次处分之后都有改过的机会,但都被放弃了。收监意味着失去自由,此前所有努力全部归零。不少人在交流环节表示,收监的案例以前只是听说过,这次听到某区真实发生的收监案例,细节清楚、过程完整,确实感到震动。工作人员随后重申了日常监管中的几项核心要求:按时报到,本人到场;定位手机保持畅通,确保随时能够联系上;不得擅自离开执行地,确需外出的必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审批同意。这些规定每一条都很具体,执行上没有弹性空间。
此次警示教育通过通报某区真实收监案例,把从训诫到收监的完整过程讲清楚,让矫正对象看到违规后果是实实在在的。
下一步,思山岭司法所将继续利用区司法局下发的通报案例开展常态化教育,同时做实日常走访、定位核查、报到面谈等基础工作,把监管措施落细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