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司法局开展《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在南芬区的社会影响力,积极促进当地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3月8日上午,南芬区司法局全体人员及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所等10余人在人民广场开展以“宣传贯彻《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本次活动采用派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对《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广泛宣传办理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范围和需要准备的材料等内容;基层服务所人员就现场群众提出的关于婚姻纠纷、抚养赡养纠纷、劳资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妇女权益保障常见法律问题一一作了解答。此次活动吸引了100余名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0余余,派发宣传资料、手册200余份。的并邀请了当地东北大秧歌队,用热闹欢快的秧歌为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热烈的气氛。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更加清晰地了解到新颁布的《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内容;有哪些纠纷可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得到解决;哪些纠纷符合法律援助的范围;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什么手续等相关法律援助知识。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是通过政府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一项民“心”工程,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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