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地税局圆满完成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
为了更好地做好201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南芬区地税局根据市局总体工作安排,结合区局具体情况做到“三早一勤”,即早部署、早宣传、早圈定重点人员范围进行约谈落实,勤督促提醒符合条件纳税人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工作。截止3月末,南芬区地税局已受理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28人次,申报并缴纳税款56万元,较去年增加2人次,增幅5%。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定任务目标。区局及早制定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工作开展。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工作部署,
将2015年稽核名单下发给各科所作为今年工作参考,多种渠道收集符合条件纳税人信息。落实名单后,对各税务所进行任务分配,并定期向税务所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全局申报进度。
二是加强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为提高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率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质量,提高社会整体纳税意识,区局通过办税厅宣传板、电子屏幕、电话解答税收政策等方式进行宣传辅导;由税务所对于高收入人群集中的重点人员及企业财务人员选定重点对象进行约谈;在办税大厅设立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受理窗口,由专人负责咨询、受理,并对窗口人员进行更专业的业务培训,以便为纳税人提供更为细致、周到的服务。区局要求窗口人员在受理纳税人资料时,要认真核对所填写的内容是否正确、完整,逻辑关系是否恰当,以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
三是强化后续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区局设立申报受理台账,及时统计工作进度,计划征收科每日向检查科反馈工作进度,并做好申报资料的建档工作。检查科每日向管理科所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确保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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