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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推进10吨以下燃煤锅炉取缔工作

作者:区环保局 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5-15 10:28:11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12日,中央环保督察南芬区工作协调组副组长、政府副区长徐圣君主持召开南芬区10吨以下燃煤锅炉取缔工作推进会,南芬法院、公安南芬分局、区环保局、民政局、城住局、郭家办事处、南芬中学分管领导参加。
    区环保局将全区10吨以下燃煤锅炉取缔工作情况作了简要汇报,徐圣君副区长一一询问具体进展情况,研究取缔、改造方案,并提出要求:一是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要在省、市要求时间节点5月30日前完成取缔工作;二是燃煤锅炉拆除要满足永久丧失使用功能的要求,原则上以不能恢复使用为标准,做到锅炉主体移位,锅炉辅助设施拆除,断水、断电、烟道与排气筒断开,排气筒烟囱拆除,注销锅炉有关手续;三是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施主体拆除的,要拆除鼓风机、电机等主要配套设备,切除上下水和电路,做到断水、断电;四是要做好验收和档案管理;五是对不能完成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