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刘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
下面我代表林业局对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汇报,请予审议:
南芬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区林改工作由点到面,由主体改革到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展开,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林权配套改革取得较高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的基本情况与林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南芬区是辽宁省十大重点林业县区,森林资源丰富,林木生长的自然条件优越。全区总土地面积619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面积75.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1.3%,森林覆盖率78.2%,活立木蓄积量308.8万立方米,农民人均占有林地面积23亩。(林改采用南芬区2004年林业二调数据)我区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区情和林情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消除阻碍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这个关键,决定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来破解林业发展中的难题,把2005年作为林改试点启动年,在下马塘镇启动改革试点;把2006年作为林权主体改革工作年,在全区三个街道办事处的23个村全面启动了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到2006年底主体改革工作大部分完成。
(一)林权发证情况。截至目前,确权发证面积64.7万亩,涉及农户3.6万余人,累计发放林权证书1.3万余本,确权发证率95%。
(二)林权纠纷调处。共发生各类林权纠纷260余起,调处240余起,调处率达到90%以上。
(三) 林权抵押和林权交易情况。2006年以来,区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共受理林权抵押担保和贷款1200多起,抵押森林面积16.3万公顷,贷款金额6.2亿元。2016年底开通东北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南芬分中心,实现林权交易、变更和林副产品的网上购销。
(四) 专业合作社。全区共19家林业专业合作社(工商注册),其中郭家街道办事处8家、思山岭街道办事处7家、下马塘街道办事处4家。
(五)公益林直补资金发放。南芬区共23个行政村,已发放18个村,从2010年开始资金已进行发放。目前为止发放资金累计总额1490万元,发放率在70%以上。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在工作中,我们做到了林权改革与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林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了“双赢”。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着力构建要素流转平台。2009年,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半年多的筹划准备,我区克服了资金困难,人员紧缺等诸多不利因素,举全区之力建设成立了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并于8月份正式投入使用。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建立打造了一个服务林农、服务市场、服务社会的新平台,架起了连接政府、社会、林农及外界的桥梁。该中心是集信息发布、交易实施、行政服务于一体的林业综合性管理与服务机构,主要承担了全区林木林地权属的登记与动态管理、行政许可、林权流转管理,提供林业科技、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推介林业新技术等,全方位为广大林农和林权所有者提供优质服务。
中心成立以来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6.2亿元;受理林业政策及技术咨询1000余件;受理征占用林地项目申请50余件,木材加工企业申请换证100多件;组织召开林下经济技术、森林经营等各类技术培训班30次,参加学习的农民和产业大户达400余人次。林业综合服务中心通过积极开展创新服务,促进了林业经济的市场化发展和林业要素的规范,为林农发展林业经济搭建了平台。2016年底开通东北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南芬分中心,实现林权交易、变更和林副产品的网上购销。
(二)创新机制,扎实推进组织运转平台。为切实加快推进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经营规模化,提升林业产业化水平,我区从提高林农的集约化水平、扩大林业经营规模入手,在明晰产权、明确利益和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引导林农投入资金、技术,建立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制、股份制等各种形式的新型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加强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林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做好牵线搭桥工作,积极引导林农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合作建基地,形成 “公司+基地+农户”的格局,推动林业经营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私营林场等新型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为林农的经营活动搭建有力的组织平台。截至目前,全区共组建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19家;专业协会6个,协会人员600余人;私营林场3家;2013年建设石湖村榛子基地1400余亩。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促进流转依法有序。为使林权流转工作依法有序推进,今年来我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本溪市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林权初始、变更、注销登记、林权抵押贷款登记流程等;建立林权有序流转的制度和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林权证发放的问题
截至目前,全区林权证发放率为95%,离市政府林权证发放率要达到99%以上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原因是:因历史遗留,林权纠纷,村民意见不统一等原因,致使郭家街道办事处的南芬村、原长岭村、金坑部队、赵家村一、二、五组及思山岭办事处的三道河村,黄柏峪村的林权证无法发放。
(二)公益林直补资金发放的问题
截至目前,全区公益林直补资金发放率仅为70%,目前累计滞留资金697万元。造成此资金无法发放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上述各村林权证无法发放,导致公益林直补资金的发放没有依据而造成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区的林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只能说我们已经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基础性工作,配套改革中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还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加以推进落实,下一阶段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好下一阶段的林改工作是巩固和扩大林改工作成果的重要保证,是提升林改工作成效的根本途径。我局将继续保持高位推动、强势推进的林改领导机制,指导相关街道对未发放林权证的村制定相关改革方案,坚持把林改工作抓紧、抓好、抓到底,决不能出现虎头蛇尾、前紧后松的工作局面,确保林改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重点要抓好主体改革收尾,以及全力推进实施后续的发证工作。扎实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要求,全面按时完成配套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
本溪市南芬区林业局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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