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南芬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在2017年10月27日南芬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上
南芬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潘生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南芬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我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138名,共分配到57个选区进行选举。依照选举法和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各选区依法选举产生南芬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133名,尚有5名代表因人事调整等原因,将在人代会前依法补选。
南芬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选区选举产生的133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这133名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全部有效。新当选的133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公务员代表40名,占代表总数的30%;企业单位负责人代表23名,占代表总数的17.3%;工人农民代表41名,占代表总数的30.8%;专业技术人员代表17,占代表总数的12.8%;其他代表12名,占代表总数的9%;妇女代表48名,占代表总数的36.1%;少数民族代表47名,占代表总数的35.3%;非中共党员代表42名,占代表总数的31.5%;连任代表33名,占代表总数的25%。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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